更新时间:2018-06-10 13:44作者:王新老师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良好的工会工作新格局
学院党政高度重视工会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注重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对工会领导班子进行换届选举,坚持按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规定,选配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工群众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工会主席和副主席,指定政策业务水平较高的院级领导分管工会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会工作汇报,研究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按时足额拨付工会经费。坚持把贯彻落实《工会法》和《实施办法》的重点放在全力支持工会依法组织开展工作上。
(三)完善工会组织机构,加强组织建设
目前我院的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2012年4月召开工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院工会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各1人,委员9人。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6人。院工会下设有组织与民主管理、宣传教育、女教职工、生活福利、文艺体育等五个专业委员会,每个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4名。
我院现有17个部门分工会,每个分工会设主席1名,委员1~2名。
现在正在办理工会法人
资格变动登记手续。
(四)强化维权机制的建设,加大维权工作力度
几年来,学院工会始终坚持以依法维权,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大局为己任,高度关注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学院改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相继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讨论和审议通过了学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新校区建设方案、教职工岗位聘任方案等一系事关学院建设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参与了教职工《聘用协议》、外聘员工管理办法等制定等工作。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调解,认真调查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维护学院和教职工双方的正当权益和合法利益,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校园和谐与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五)职工民主管理情况
1、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院工会坚持每年定期召开教代会例会报告学院行政工作及财务收支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召开教代会讨论通过。2012年3月18日,我院召开了第二届二次教代会,党委书记、院长吕光军代表学院行政作了《2012—2012学院行政工作报告》。副院级调研员、计财处长魏春霖受吕光军同志的委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学院二○○八年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和二○○九年财务预算草案》的书面报告,副院长王德位同志作了《成都航院第二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征集与审查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