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6 17:51作者:李一老师
二、强化监督管理职能,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监督体系,监督是关键,是“教育”和“制度”得以落实的保障,是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中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一)强化监督管理意识。屋漏在下,止漏在上,上漏不止,下不可居。强化各级领导廉政监督管理意识,是反腐倡廉各项措施得以落实的保证。要切实克服监督过程中“不敢监督,不必监督”“不能监督,怕权力受损”“难以监督,监督不了”等不良心态。各级党委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律检查部门依法依纪开展工作,做纪律检查部门的坚强后盾。纪委要紧握重点敏感事项的监督权,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等情况的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零死角”,防止失控漏管。要着力增强监督主体履行监督职责的主动性,提高监督客体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营造民主健康、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动态监督机制。要勇于拿“刀”割自己的“肉”,健全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主动把纪检监督工作楔入党委和各部门具体业务工作中,在安排重大敏感事项时,自觉设置监督环节和监督程序,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要按照队伍问题常态排查工作要求,固化纪检、政工、信访、督察、法制、审计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发现、消除和处理队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拓宽内外监督渠道。完善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的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把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批评权、评判权真正交给人民群众,把“温度计”插在老百姓当中;二是主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服务对象等为站廉政监督员,邀请他们参与、监督队伍的廉政建设;三是倡导家属们积极支持和参与各种家庭助廉活动,要他们常吹“廉洁风”,常念“廉洁经”,当好“廉内助”;四是把自下而上的监督与自上而下的监督结合起来,以拓宽监督渠道,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
三、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确保执纪者素质过硬
纪检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重要职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健全机构机制。一要建立完善稳定的用人机制,配备纪检专员,改变纪委委员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现象,确保纪检干部术业专攻,专心履职。二要建立纪检监督人员的教育培训机制,提高纪检干部能力素质,做到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常规教育与专项训练相结合,培训教育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真正把干部素质教育落到实处,培养精通纪检监督业务和熟悉部队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三要健全管理监督和考核激励机制,严格内部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制订具体的目标考核内容和方法,细化具体项目,量化评分标准,把考评结果与干部评优、选拔、使用、列备、提拔相结合,对不履行纪检监督职责,或履职不力的纪检干部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