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5:13作者:李一老师
(六)建立健全村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两委班子成员每人都要有“接待日”,要认真处理村民的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的稳定。凡是对上级领导批示的信件、上级有关部门批转下来的信件置之不理,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答复,或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问,造成矛盾激化,导致群众到区委、区政府,特别是到省上和中央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要追究村两委一把手和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七)查违章、堵漏洞,严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八)村两委班子成员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同时要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按照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织办公室制定的《20xx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和本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考核。
(二)考核工作实行年中检查与年底考核相结合,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奖惩办法
(一)对能够认真履行本责任书规定,年底考核排队前三名的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二)对违反责任书中任何一项规定的,要追究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村两委班子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未履行目标责任书中任何一项,发生这样那样问题的村,党政一把手当年不能评选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
村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二)
一、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镇党委、政府、纪检委安排部署的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1、按照中央、省、市、县、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安排、部署及组织实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每年要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两次以上。
2、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织,有专人负责,组织网络健全,并充分发挥网络人员的职能作用。
3、每半年向支部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