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4 08:43作者:李天扬老师
(四)狠抓落实,确保相关工作取得实效
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相对较为复杂,涉及面广,许多环节易生不正之风,为此,我们在落实各项保障制度的同时,有重点、有目的地选取一些领域和环节,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确保相关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扎实开展“12345”主题活动。根据《县纪委第一纪工委关于印发在农口系统开展“12345”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纳纪一工委〔2015〕1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以“12345”主题活动为主线的一系列活动。主要以作风建设为中心;突出制度建设和效能建设两个重点;整顿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上班时间违反工作纪律情况、公款请吃和铺张浪费情况三方面的纪律;规范“三重一大”实行报告、公示和备案制度,完善管人、管财和管事有关制度,建立和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建立健全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监管制度四方面制度;打造“建立一个好的公示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设立一个作风建设意见箱,给干部职工说话的权力;制作一套警言警句,(本文出自范文先.生网)随时警醒自己和他人;建设一套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打造一支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五个一的工作环境。着力解决了执行纪律不严、制度执行不力、廉政文化氛围不浓、创先争优干劲不足、工作主动性不够、服务意识不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等方面的问题。二是规范权力运行,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我们局紧紧围绕惩防体系建设,以规范职权运行为核心,以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职权运行机制为目标,编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重点是完善职权运行体制机制,增强制度的约束力,规范职能股室工作流程,强化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责任主体意识,使各项职权阳光操作、规范运行。重点是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建立健全预警防控机制,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强化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主体意识,使职权安全有效运行。对相关制度流程进行修订和完善,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并根据《县纪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内容,制定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党员干部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和岗位职责认真梳理,准确概括每个岗位的职责及工作流程,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规章制度、外部环境等五方面逐一排查,筛选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我局通过认真梳理,对现有的行政职权3大类共计15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登记2项、行政处罚4项)进行了全面系统规范,进一步明晰岗位工作职责,规范岗位工作运行程序,绘制主要工作流程图。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廉政风险”的步骤,以及查找风险的范围和内容,对局内设机构和个人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找出风险点,填写《单位廉政风险登记表》、《科股室廉政风险登记表》、《岗位廉政风险登记表》、《岗位权力清单》、《个人廉政风险点自查表》,并正确评定风险等级。全体干部职工根据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签订了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将各股站所室的岗位工作职责,个人廉政风险点,廉政承诺内容制作成岗位警示牌(共20个),并分发到各股站室,进行亮牌办公。进一步强化了岗位风险意识。局机关各股站所室各岗位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47个,排查覆盖率100%。三是加大案件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惩治腐败行为。查办违纪违规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法定职责,是震慑违纪违法行为,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是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今年工作中,我局主动联系第一纪工委有关人员介入,重点从四个方面对有关案件进行排查:第一,林业行政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第二,项目工程、设备物资采购中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第三,林业执法中发生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第四,林业系统各单位涉及财务、人事、公车管理、赌博、公款旅游和大吃大喝、大操大办酒席等违纪违规案件。通过排查整治,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起到警醒和震慑作用。并坚持一查到底,三不放过原则(即“问题不清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违纪违规的人员进行严肃查处,严厉惩治各类腐败行为。四是其它有关工作不断推进。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对林业系统公务用车情况进行清查,对未按程序购置或手续不齐全的督促其按相关规定完善,鼓励干部职工和群众举报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情况。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小金库”治理工作方案,并按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未发现存在“小金库”现象。推行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全系统干部职工操办家事庆典的有关事项。严格控制公务开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