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4 08:42作者:三水老师
5.深化作风建设,推动中心工作
(1)完善考核机制。修订2015年度局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坚持工作考核制度,平时考核、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各中心股室办所的监督检查。根据考核结果,启动行政问责程序,从严处理未完成目标任务、工作失渎职行为。
(2)强化作风督查。以政令畅通、日常出勤、请假程序、车辆使用、办案风纪、着装风貌为重点,将纠正“四风”等作风建设规定融入干部日常管理,定期对各中心股室办所的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着力解决单位中存在的工作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纪律松弛等问题,着力解决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组织民主评议。结合纠风工作组织民主评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将作风建设置于公众视野中,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把评议的着力点放在意见建议的收集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使民主评议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动力。民主评议结果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二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及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务。市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中央和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听取并审议了这个报告。稍后,市委书记彭友东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6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旗帜鲜明惩治腐败,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政府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市人大、政协、中级法院、检察院党组和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抓好任务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市委部署,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以上率下,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市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市委主要领导先后12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批示,对落实主体责任进行专题辅导。市委常委会13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听取专题工作汇报,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党组)8个方面20项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7个方面12项监督责任和15项具体保障措施。从市级领导班子到基层党政组织、从市级领导到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传导压力,夯实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通过约谈、工作报告、述廉述责、明察暗访、通报曝光和督查考核等多种方式和手段,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