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4 08:33作者:三水老师
二、关于及时解决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情况
我们旅游局是清水衙门,我所分管的办公室更是如此,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从不因此而掉以轻心,有丝毫麻痹。今年,针对全市对我局开展行风评议,我多次带领办公室主任亲临行风代表所在单位,认真听取意见,查看有无不良倾向和苗头。由于注重实际,防微杜渐,行风代表对我们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给予了高度评价,也为后来我局通过行风代表的评议打下了较好基础。
三、关于组织、领导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的检查考察情况
检查考核是督促所属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手段。为了保证检查考核不走过场,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过程中,我在坚持亲自听取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月度报告”基础上,还始终注意从上级单位、从兄弟单位、从基层单位收集信息,将其列入检查考核的范围。同时结合分管工作,认真把关。如今年月,针对我局个别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与某个体户联系业务,并要我签字付款,我坚决予以抵制。并以此为例,及时向局党组提出了加强财务管理的建议,有效堵住了党风廉政建设中可能出现的漏洞。由于注重检查考核,我所分管的科室人员全部养成了守纪奉公、严格要求自己的习惯,做到了领导满意、同事满意和基层满意。
三、关于廉洁自律,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的情况
全局干部廉政自律,既是我们的一贯原则,又是反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因此,党中央专门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我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我要求,自我约束,同时还要求约束和管好自己的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实践中,我基本做到了规定中的“六个要”、“六个禁止”和“三十个不准”。具体讲:
1、在用车、住房、住宅配备电脑、工程招标等方面,均不存在违法违纪问题。
2、配偶系商贸系统的一名普通职工,从没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更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其谋取任何私利。儿子现在市国家安全局工作,平时本人及其单位均能对其加强教育,严格要求,使他能够在单位努力学习,积极工作,不敢有丝毫无违法违纪行为。本人也没有需要向组织报告的事项。
3、在分管的工作和分管工作人员中均未发现不廉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