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08:48作者:三水老师
(三)公开公示。各村要严格落实各项公开制度,大力实施“阳光村务工程”,借助微信互动平台,公开“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举报电话。同时按照“四议两公开”向群众公开扶贫项目安排、推进情况以及扶贫资金的拨付分配情况,并告知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队、村务监督委员会,做到公开形式灵活、公开内容具体、公开数字准确、公开效果明显。
(四)起底线索。乡纪委要紧盯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监管、扶贫项目建设等方面,对十八大以来反映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大起底”。对涉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逐一梳理排查,进行“回头看”,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问题,填写《“两查两保”专项行动问题线索登记表》,建立台账,集中核查,限期办结。扶贫开发工作站和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协助配合。
(五)强化监管。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各村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本村扶贫资金使用负监督责任。设立信访举报电话5511002,各村要引导群众通过“12388”、“12317”等举报平台,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
(六)问责处理。各村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立行立改、立查立处。乡纪委要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推动扶贫攻坚行动不力,按期完不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项目资金监管责任缺位的,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严查严办,以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乡纪委对违纪问题点名道姓进行通报。
(七)建章立制。各村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全过程,针对扶贫项目安排和扶贫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逐个研究讨论,逐项完善措施,对有效管用的措施要通过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严格抓好执行落实,确保权力在制度的框架内运行。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以及开展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具体行动,也是实现扶贫攻坚一号工程的重要保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村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坚决把“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和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好、引领好、实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