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08:37作者:王新老师
富镇综治办始终立足“平安泊头”建设,把矛盾纠纷排调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充分发挥镇、村两级民调组织作用,切实提升“维稳主体是群众,干部组织是关键”的思想认识。同时明确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切实负起责任,深入村民家中、田间地头,问民怨、访民情、听民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能化解的及时化解,一时化解不了的要拿出调处稳控方案,及时报党委政府协同处理,做到一案一策,因案而异,定时限、定人员、定措施、包化解、保稳控。切实做到了“抓早、抓小、抓苗头”,真正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有效维护了我镇的和谐稳定,促进了我镇经济的又快又好地发展。进村入户开展矛盾纠纷排调工作的同时,协调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群众的安全感、稳定感和幸福感。
通过这次活动的开展,我镇共排查矛盾纠纷77件,其中重大矛盾纠纷10件。成功化解75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7.4%,有效维护了我镇的和谐稳定,乡风民俗得到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大大提升。我镇排查发现治安混乱地区1处,通过加强治安巡逻、安装摄像头、新建汽车站等措施,使该地区的社会治安状况得到有效整治。
我镇有综治工作中心一个,由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法庭等部门组建。并建立村级综治工作站41个,均配备了专兼职人员,各村综治站每月30日按时向镇综治中心汇报情况,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的矛盾特别是基层矛盾纠纷越来越突出,调解处理不及时、不得当往往容易引发群众性事件,对此我们利用政法综治中心平台,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把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加大对村调解主任的考核力度,切实加强村级调委会组织建设,对村级调委会组织进行了全面调整,达到500人以下3人,1500人以下5人,2500以下7人,2500以上9人的要求,并适时的进行了业务培训,使其更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充分发挥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主力军作用,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