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6 17:17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是部分建章立制工作没有完成,需等待条件成熟。我委牵头承担的省级整改任务中,《关于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目前已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已报省政府审核通过后即可出台。我委内部确定的制度计划中,未完成的4个制度,其中有2个已形成初稿(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与省国资委机关处室工作联系制度和山西省国资委外事工作管理办法),正在试运行中;1个已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并报省政府审核待批(关于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还有1个(省国资委机关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正在调研起草过程中,需待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确定后进一步完善后出台。此外,我委对已有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废止了一批不适用的文件,但立和改的工作没有跟上,加上国资国企改革正在探索中,所以今后建章立制仍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持续推进、不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