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6 17:10作者:王新老师
三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自XXXX年X月起在副股级以上党员干部中实行廉洁自律明示承诺制。制定了《全市系统实施副股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制实施办法》,全系统副股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都认真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自愿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提高了遵纪守法、自律规范的意识,也为规范开展“两烟”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坚持每年组织对区县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中层干部年度述职述廉的考评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结果逐一反馈个人,对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起了很好的作用。
四是建立领导干部廉政管理档案。对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的中层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完善廉政监督记录,对领导干部执行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个人收入申报、礼品、礼金登记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档案管理实行痕迹管理。对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明示承诺书、年度述职述廉评议结果、执行廉洁自律的情况、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处理的结果等都纳入廉政档案,作为对党员干部考核的依据。
(三)加强“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和监督,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系统党政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工作水平,确保“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制度落实到位,在反复讨论和全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市(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试行)》。三重一大”制度是进一步贯彻党内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情集体讨论决策制度的重要举措。“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制定出台后,市局(公司)党委一班人高度重视,贯彻执行,狠抓了制度落实,取得良好成效。具体做法是:一是党委率先垂范,保证集体领导。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是“三重一大”制度的根本要求。党委明确对涉及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问题的决策,对有关“三重一大”事项问题的决策,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做到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广泛征求意见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确保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二是制定实施办法,保证程序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民主决策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正确决策的机制。同时,进一步充实调整成立投资、预算、薪酬管理委员会,完善了投资、预算、薪酬管理等制度,对集体讨论的方式、步骤、议程、时限等进一步细化,保证“三重一大”制度得到有效的落实。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三是发挥监督作用,保证制约有效。凡是在“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内的问题进行集体决策时,纪检监察始终参加讨论审议,如决定干部提拔均要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或本系统规章制度等,纪检监察部门始终列席会议监督讨论,切实做到决策运行中有监督机构参与,以监督机制保证决策机制的正确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科学制定和正确实施,强化了党委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正确决策,进一步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也从实体上、程序上加强了我局(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