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09:03作者:李一老师
责任领导:段少书、廖建军。责任部门:院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整改时限:年底见效,长期坚持。
8、继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落实。坚持将执行有关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并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进行考核。成立专门的督促检查领导小组,每月进行一次督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规定,保证规定顺利落实。
段少书、廖建军。责任部门:院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整改时限:9月底见效,长期坚持。
9、破除急功思想,树立科学的政绩观。针对我县司法改革中的问题,破除短期思想,树立长远发展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思路,科学谋划,提质发展,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走出一条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新路子。
责任领导:张小恒。责任部门:院政工室。整改时限:年底见效,长期坚持。
10、完善集体学习制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确保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30天以上,各班子成员自学200个小时以上。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政策制度进行宣讲,提高干警学习的广度和深度,切实解决领导和干警中存在的脱离实际的政绩观偏差问题。
责任领导:全体班子成员。整改时限:年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11、切实解决遗留问题,树立正当的政绩观。加强宗旨教育,树立正确的工作思路,除了要继续抓好我院的特色工作以外,对遗留的涉诉信访、审判大楼建设负债等问题,要确定一名院领导负责,组成专门的工作组,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深入体察民意,凝聚民心,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予以解决。
责任领导:黄键、段少书。责任部门:院立案庭、办公室。整改时限:年底见效,长期坚持。
12、健全便民机制,提高窗口服务质量。继续推进立案大厅窗口标准化建设,简化立案手续,强化材料收转、案件查询、咨询答疑等一站式服务,推广电话预约、网上立案等举措。开展适应农村的特色便民服务,加强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村组织的联系,配合社区“网格化管理”,提前介入纠纷调解,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完善假日法庭、工地法庭、巡回审理做法,方便群众诉讼。
责任领导:黄键、舒杰。责任部门:院立案庭、各基层法庭。整改时限:10月底见效,长期坚持。
13、树立重实效的观念,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建立制度制定与效用评估机制,每年对现行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不适用的制度废止,不完善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二是建立督察机制,成立由政工室、监察室、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的督察组,明确督察任务,抓好落实,提高工作执行力,并把监督检查结果与年度考评干部挂起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