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7 15:38作者:王新老师
3、教育整顿,促进纪律作风。为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政治建警”方针,全面加强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我局从5月15日起到10月15日止,在全局组织开展一次为期5个月的“抓队伍、促工作、保稳定”教育整顿活动。通过作风整顿“七个一”活动,我局各单位和全体民警精神面貌有了一个新的转变,全局上下同心,共同努力,把工作抓好、抓出成效,以崭新的姿态投入到各项公安工作中。
三、建章立制,管理有序
在机关效能建设中,我局从自身实际出发,从公安的基本职能和具体业务特点出发,针对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合理性、合法性、针对性的原则,建立健全了队伍管理、执法质量等四大块23项规章制度。同时推出每月例会制度、数据通报等一系列特色制度,积极构建管理新机制、实现队伍管理正规化。
一是队伍管理制度。严格界定机关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职责,并以制度的形式相对固定,并由班子成员牵头,解决“职责不清”和“无责任行政”问题。
二是规范办事制度。明确每一个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和责任科、所、队,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解决办事不规范问题。
三是高效服务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解决“办事不高效”问题。
四是激励惩处制度。建立绩效考核、效能投诉、诫勉教育等制度,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同时,从规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着手,加大对一线执法民警治安行政行为的监督,强化民警的工作作风,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现象。
四、提升服务水平,推行阳光政务
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推进警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拓展警务公开内容。通过对警务公开目录的梳理、编制,将群众反映最为强烈、最为关心,社会最敏感、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予以及时公开,将“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落到实处。
二是丰富警务公开形式。在规范警务公开的同时,围绕强化责任,促进落实,增强实效要求,积极拓展警务公开形式。通过办证大厅设立公开栏、告知栏、去向栏,互联网络政府网站设专栏,拍摄播放《泰和警方》、街面宣传法制知识等多种形式的警务公开手段,使群众更了解公安职责、职能及办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