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08:52作者:李一老师
1、更加自觉地把人大工作放到党委工作的重要位置。县委把人大工作纳入总体布局,做到党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人大有动作、党委有支持。在市委《意见》出台后,我们及时召开全县人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全县人大工作,制定了《中共××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委[××]58号),建立完善了每届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专题听取人大工作汇报、任免干部事先征求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并得到认真落实。县、镇两级党委主动了解和掌握本级人大工作动态,及时研究答复人大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帮助解决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同时,我们坚持总揽不包揽、协调不替代,充分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特别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升级的关键时刻,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的职能优势、人才优势和主体优势,让其更多的参与全县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一是注重发挥人大的职能优势。安排人大常委会领导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如安排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年全县6个重点课题的调研工作;要求人大常委会领导参与全县信访工作,今年以来,已有6位人大领导参加了每月15日的领导信访接访日活动;在专项工作推进机制中,安排2名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担任城市建设和“两新”工程推进组的牵头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有1名人大常委会领导担××县“两分两换”工作督查组组长。二是充分发挥人大的人才优势。借助人大领导、干部多年的工作经验,为各项中心工作把好关。在去年的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安排1名人大巡视员和1名中层干部参加县委指导检查组;今年“创先争优”活动中,安排1名人大工委主任担任指导检查组组长;先后选派3名同志下基层开展为期3个月的蹲点服务。三是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优势。县委始终重视全县626名各级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成为党委、政府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汇集民力的重要渠道。
2、更加积极地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一年多来,县委积极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做到“三个支持”:一是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县委支持人大通过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工作评议等方式,发挥好人大的监督作用。县委书记多次在重要会议上对各级、各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等提出要求;县委副书记、常委等兼任政府职务的领导,既从县委角度重视、支持人大开展监督工作,又能从政府角度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为人大行使监督权创造了良好的氛围。二是支持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一年多来,县人大在县委的领导和支持下,议大事、定大事,在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升级,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等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决定权。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提出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建议,凡涉及对县委的建议,都能及时研究,采取措施;属于“一府两院”办理的事项,县委也主动过问,促其研办。三是支持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县委旗帜鲜明地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把党管干部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统一起来,切实尊重和维护选举、任命干部的严肃性。在重要干部人事任免研究之前,征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在向人大推荐重要干部任免时,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依法推荐和提名,充分发挥好人大常委会的“把关”作用,切切实实把那些德才兼备、为群众所信赖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真正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