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08:44作者:三水老师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6)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责任处室:会计室)
6.对违规配车、用车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严格标准,严明纪律,全面清理和纠正垂直、双管企业违规配车、用车问题,切实扭转在配车、用车上的不正之风,推动垂直、双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违规配备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企业负责人违规超标准配车;不符合配车条件的违规配车;企业亏损或者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期间,为企业负责人购置、更新公务用车等问题。
(2)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着力解决使用公务用车办理个人事务;以各种名义换用、借用、占用下属企业或其他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车辆等问题。
(3)违规处置公务用车和费用问题。着力解决向出资企业和关联企业转嫁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购置(租赁)和运行费用;公务用车出售、报废未按照国有资产处置规定执行或未实施公开拍卖,低价或无偿出售给利益关系单位或个人等问题。
(4)违规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问题。着力解决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享受公务用车待遇,同时又以各种名目领取公务交通补贴;负责人离职、退(离)休后,继续领取公务用车补贴等问题。
(责任处室:办公室、会计室)
7.对招标投标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全面清理和纠正招标投标不规范等问题,完善机制,强化监管。
(责任处室:会计室、法制办)
8、对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进行清理。
主要任务:坚持精准查摆、精准施策、精准问效,全面清理和纠正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问题,促进全市各级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担当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高。重点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1)懒政怠政问题。着力解决不愿意、不认真做事;工作拖拉,敷衍塞责;拈轻怕重、推诿扯皮;不思进取,得过且过;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分管领域或本职工作始终处于落后状态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