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16:32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强化督导,重点问责。严格按照《关于开展“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力戒“为官不为”的相关讲话精神,把专项治理活动与推进整体工作结合起来,以转变作风为切入点,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坚决防止和纠正走过场、敷衍应付等行为。建立督办整改台账,由局纪检组牵头,局办公室、监察室等部门具体负责,加大整改力度。对问题整改实行销号管理,整改落实到位后,定期公布整改进展情况,对悬而不决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处理,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