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22:30作者:王新老师
市公积金中心在此次“吃空饷”专项清理行动中认真文件精神,严格核查人员编制和财政拨付工资情况,从核查的情况来看,我中心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调离、退休、死亡后未按规定办理下编手续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的情况。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市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本单位编制人员管理,为完善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立清理长效机制,严肃编制纪律而努力奋斗。
【单位吃空饷自查报告2】
根据市编办《关于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清理“吃空饷”人员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公积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办公会议,成立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并于8月初开展了专项清理吃“空饷”自查工作,采取人事核查、财务核对、岗位调查等方式,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进行了核查,整个清理工作实现了预期目标,达到了理想成效,现将开展该项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开展“吃空饷”清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即自查处理阶段、督促检查阶段和建章立制阶段。纳入此次全面清理共计2882个行政事业单位,其中:市级328个,县(区)2554个。涉及清理对象65574人,其中:市级7437人,县(区)58137人。清理“吃空饷”对象150人,其中:市级13人(行政3人,事业10人);县(区)137人(属行政人员9人,事业人员128人),分别为:巴州区36人,南江县54人,通江县19人,平昌县28人。截止目前,返回工作岗位13人,完善相关调动或病退等手续9人,已辞职(辞退)或解聘75人,待处理对象53人(其中:市级待处理8人,县、区待处理45人)。累计涉及金额40.26万元,自查收回资金30余万元。在此项工作中,市级和县(区)部门均按照清理工作要求,积极建章立制,切实加强规范管理,整个清理工作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赢得群众的普遍认同和支持。
二、主要做法
(一)认识到位,强化领导。我市清理工作文件印发后,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识明确,落实责任。一是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四县(区)均由纪检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转发了巴纪发[2015]5号文件,使清理工作有章可循,分别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抽派专人办公,做到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二是深入引导,形成合力。四县(区)负责清理工作的协作部门细化工作责任,严明纪律要求,分系统包片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同时通过会议、电视、网络等形势大力宣传,多途径向社会公开清理信息,形成广泛的公开的和强有力的清理势头,为全面清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三是强化领导,严格“三问”。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在清理工作中坚持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总责,任务落实到人事科、计财科和监察科具体负责实施,明确提出对清理组织工作不力或主观意识造成漏报瞒报的,将严格按照“问事、问人、问责”的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