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17:47作者:李一老师
六、以行政权力清理为契机,规范行政权力,依法阳光行政
(一)认真组织清理,规范精简权力。按照统一部署,我局以保障人民群众权利、维护群众利益、方便群众办事为出发点,以规范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率为目的,认真组织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及公示工作。其间我们多次请教市政府法制办和省住建厅政策法规处,通过广泛征求社会群众、服务对象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完善了每一项行政权力事项信息表,制作了规范的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了各项权利事项的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了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此次清理,我局最终核实行政权力224项(其中行政审批6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处罚186项,其他行政权力22项),清理核实公共服务事项38项。
(二)紧扣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一是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我局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00﹪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同时实现一条龙审批、一站式服务,此外,我们还将原未纳入窗口的审图备案和质量安全监督等一系列行政审批前置环节也纳入政务中心前台窗口,尽可能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办事群众。二是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细化告知内容,近年来,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实现了限时办结率100﹪且无一例差错发生。三是将相似权力全部整合到一个职能科室,具有连续性的权力不同阶段需收取的相同要件,整合到第一个行政权力要件中,以后环节连续办理时不再重复收件,减少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将部分前置的非法定条件转为事后监督。五是清除了搭车收件现象。六是变行使权力为主动服务,我局为企业开通了上门服务,主动为企业融资提供到银行为融资企业查证抵押权人原始证件的服务,在企业和个人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主动上门踏勘现场(以前是申请人到建筑业管理科申请现场踏勘),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三)透明接受监督,依法阳光行政。一是规范自由裁量权空间,依法准确量化自由裁量权,着力从源头上控制权力无限扩张和滥用,确保了公平执法、阳光行政。二是将一些易发生腐败的权力进行合理分权,具体到科室、责任人,透明接受监督,有效预防滋生腐败。三是在不违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综合验收前全额缴纳商品房公共设施维修资金,确保了业主资金监管到位,有效预防了开发商抽逃维修资金等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我局及时将清理后的行政权力公开在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市住建局网站上,同时在局政务公开栏、政务中心服务窗口进行公示,还印制发放了办事指南、服务卡,公布了业务咨询电话、违规举报电话,确保了我局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办事效益,使群众满意、社会满意,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