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7 17:18作者:王新老师
二是分解细化,落实责任。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目标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重要的考核内容,年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亲自主持研究反腐倡廉工作,明确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采取的措施、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重点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机制。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局党组成员按职责分工负责,派驻纪检组监督协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落实的工作机制。局党组印发了《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成林业园林组[2015]19号),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事项与岗位职责紧密结合在一起,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全局各级党政一把手、各处室负责人均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并按要求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如实填报。
三是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局党组按照市纪委“三转”要求,支持派驻纪检组突出纪检监察主业。派驻纪检组积极协助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由一线监督向督促责任处室履职转变,对职能处室监管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局党组支持派驻纪检组办信办案,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积极推荐优秀干部,及时补充和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切实做好派驻纪检组工作保障。2015年1至11月,受理群众举报信19件(5件为重复件),其中:3件办结,1件移交市纪委,6件完成初核。
四是强化考评,实行“一票否决”。统筹工作和廉政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纳入到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作为处室和直属单位评先、干部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制的约束力。
二、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八项规定落实,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
一是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巩固和扩大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抓好问题整改。目前,我局包括反“四风”在内的77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毕,“两方案”中制定的57条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局党组向社会作出了“抓好理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大行业指导管理力度,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等三项公开承诺已全面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修改完善改进作风联系群众、精简会议文件、行政效能、监督检查考核等方面的制度61项。深入开展“五进”活动,加强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持上下联动整改,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联动整改19项。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督促区(市)县林业园林部门解决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