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16:36作者:王华老师
(一)自查自纠。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县上部署和局里安排,认真梳理承担的工作任务,逐项检查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的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加快进度。要对照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作风转变情况,解决好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明查暗访。局党委办监察室将开展明查暗访,对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群众投诉举报和平时掌握的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掌握各单位专项整治和作风转变的真实情况。
(三)查处追责。对上级交办、领导批办、部门转办、群众举报和明查暗访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监察室将进行督办。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评议考核。监察室将开展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年终民主评议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检查考核。
六、组织机构和工作要求
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雷培祥局长
副组长:刘铁军党委书记
王军锋纪检书记
成员:李耀辉党委办主任
张来武办公室主任
屈立兴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做好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增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解决好分管范围内存在的问题;所有党员、干部都要解决好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努力在全系统形成“人人讲效能、人人担责任、人人树形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