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16:33作者:李一老师
(二)自查自纠(7月底前)
坚持问题导向,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等方式,联系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分层次查找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针对问题清单,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领导班子对照单位问题清单,干部职工对照个人问题清单,逐项检查,着力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
(三)集中整治(8月-9月10日)
局纪检组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督查力度,根据自查自纠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同时,接受区纪委(监察局)等部门的明查暗访,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开设监督举报电话:3123669。对明查暗访和监督举报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人员和责任领导的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章立制(9月底前)
在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用制度固化下来。对本单位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内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总审计师任副组长,各股室、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组织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二)落实责任。要以不怕“揭短”,不怕“露丑”的态度,查找“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消除“护短”意识,切实抓好“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三)务求实效。结合各自实际,针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深入自查自纠,认真剖析问题,正确对待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附件:江阳区审计局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