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1 13:07作者:王华老师
三、方法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5年9月25日前)。
一是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成立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梁是地任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局纪委书记余礼见任第一副组长、承担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机关支部书记薛根平任第二副组长、强化日常宣传教育监督管理,其他中层以上干部为成员、强化协调配合,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纪委、负责按县上的要求抓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二是由局纪委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三是召开全系统动员大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具体任务,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按照局纪委的具体要求落实到位。
(二)第二阶段,查摆问题(2015年9月31日前)。
对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整治重点内容,通过发放调查表、设立意见箱、座谈走访等形式,查找个人和单位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进行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和责任人。
(三)第三阶段,整改落实(2015年10月15日前)。
重点对照制定的整改清单先行先改,根据不同性质,采取不同措施,综合应用“惩治”“纠风”“改革”“预防”等手段,对症下药,分类解决。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着力于“惩”,坚决查处;对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于“纠”,开展专项治理;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着力于“改”,进行改进;对所有问题的整改,着力于“防”,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开整改问题,公布整改成效,接受群众监督。对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送县纪委监察局处理。
(四)第四阶段,巩固提高(2015年10月31日)。
通过“回头看”、社会评价、民意调查、巡视督查等,科学评估作风状况,对已解决的问题进行巩固,对已治标但未治本的问题持续深化、落实治本措施、规范从政行为,对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完善细化具体规定,同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四、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
1、集中清理整顿各级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传达贯彻、领导批示、目标任务落实不到位,组织纪律性差、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责任人:薛根平
牵头股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