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6 16:47作者:三水老师
二、近几年来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及执法事项执行情况
合并后的新鼓楼区共有行政执法主体32个,其中区政府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27个(法定主体24个,授权组织3个),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5个。行政执法人员共计812人(不含公安、工商、质监、税务等垂直管理部门)。在市网上政务大厅公示的行政权力事项共计1520项(含垂直管理部门),其中行政处罚1283项,行政强制59项,行政征收32项。近三年行政处罚案件数27498件(不含垂直管理部门),其中简易程序22731件,一般程序4767件;罚款数额797.8968万元(不含垂直管理部门)。
(二)行政执法制度规范化建设情况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区政府对行政执法制度规范化建设高度重视,2006年,以构建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为目标,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各项制度为任务,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2007年,又陆续出台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制度》、《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试行办法》等制度。2008年和2010年,两次出台关于深化和加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2012年,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行政机关行政诉讼应诉管理办法》、《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实施意见》。此外,区法制办还指导督促城管、环保、卫生、药监、劳动保障等重点执法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制度,构建了较为齐备的制度体系。
(三)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开展情况
区政府坚持把加强行政执法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每年定期对全区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2010年,以全市换发执法证件为契机,依托区委党校培训基地,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分批次进行了《纲要》、《决定》、《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知识培训。培训结束后,所有人员还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模拟练习和上机考试。2011年,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强制法》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我区重点执法部门参加全市《行政强制法》培训班。经过近半年时间的筹备,我区行政执法教育培训中心于当年12月中旬正式挂牌,我区常务副区长及市法制办领导出席揭牌及开班仪式,区法院行政庭张瑞强庭长就如何依法正确行使《行政强制法》进行理论剖析及实务操作讲解。该中心在南京市11区2县中属于首创,其主要任务是结合政府法制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及讲座,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意识。成立中心是我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有益尝试,也是适应时代潮流和解决各种现实问题需要,率先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创新举措。2012年,根据省、市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要求,要求全区各部门制定年度行政执法教育培训计划,建立相关信息管理制度,记录具体培训考核情况,并作为行政执法证件年度注册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法务工作室与行政执法教育培训中心的联动机制,充实师资力量,推动中心进一步实体化运作。全年先后举办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培训、重大行政处罚备案交流点评、行政执法案卷档案管理培训、市权下放承接事项办理培训等,进一步提高了各部门规范执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