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3 18:02作者:三水老师
二、整治重点
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以下问题:
1、对市人民政府列入行政绩效问责考核的工作(项目)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
2、对新增中央及省投资的项目资金投向、执行程序、工程质量、责任落实等方面出现问题的。
3、上班开房打牌、上网聊天玩游戏、网上炒股等违反机关纪律行为的。
4、在具体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拒绝、放弃、推诿、拖延,致使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收费、行政强制措施,擅自设立审批事项,随意使用行政自由裁量权;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吃、拿、卡、要、报,违规向服务对象摊派钱物、索要赞助,违规要求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工作中对当事人态度蛮横、作风粗暴、故意刁难,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办事效率不高。
三、整治方法
1、加强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召开会议进行动员,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举办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的培训,开展“假如我是企业”、“假如我是群众”的换位思考讨论,真正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将市委、市政府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具体要求变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2、自查自纠。要认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的实际情况,采取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思想根源,抓好排查整改。
3、公开揭短。通过明察暗访、受理投诉等方式,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跟踪督查,认真分析不作为、乱作为的表现,召开大会点评机关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进行公开曝光,促进及时整改。
4、通报处理。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凡是能够自查自纠及时整改的,吸取教训,免于通报处理;对不认真检查纠正问题的,一经发现,严肃通报处理;问题严重的,单位领导一律作免职处理。
5、严查案件。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因不作为、乱作为进而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件,坚决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6、民主评议。年末将开展民主评议机关活动,通过社会调查、发放评议表等方式收集各方面评议意见,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并通报评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