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8 21:53作者:三水老师
(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班子成员没有用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没有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没有超标准接待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没有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没有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机构索取资助等情况;无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无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情况;无违规收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情况,无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情况;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无私设“小金库”、挪用其它专项资金、违规借用公款公物、私存私放公款等情况;无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自2012年来,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没有发生违纪、违法案件。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没有受到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察局以上机关的通报批评;县级干部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三、采取措施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做到卫生纠风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医院领导班子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态度,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下发《2012年纠风工作要点》将行风建设工作落实到医疗卫生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使行风工作思路清晰,方向明确,抓出实效。
(二)常抓不懈,建立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坏是医院能否实现又快又好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我院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的建设,逐步建立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效机制,拓展监督渠道,开展全方位、多视角、多层次的监督,促使党员干部养成被监督的习惯,严于自律。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在现有的基础上完善了《三门峡市中心医院经费开支控制制度》和《三门峡市中心医院车辆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对全院经费支出进行规范,并要求职能科室加强协同配合,严格执行。另外,我们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完善报批手续,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三)严格控制药占比例,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控制药占比例,规范诊疗行为。制定各科药占比。通过总体控制(药占比不超出41%,抗菌药物使用比不超过50%)、纵向对照(各科用以前数据做参照,自行降低比例)、横向比较(以周边开展工作较好的医院为榜样)为各科室制定用药比例,半年、年底考核小组进行考核,与科室评先挂钩,将反腐倡廉建设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