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5 11:58作者:王新老师
四、提升服务水平,推行阳光政务
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推进警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拓展警务公开内容。通过对警务公开目录的梳理、编制,将群众反映最为强烈、最为关心,社会最敏感、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予以及时公开,将“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落到实处。二是丰富警务公开形式。在规范警务公开的同时,围绕强化责任,促进落实,增强实效要求,积极拓展警务公开形式。通过办证大厅设立公开栏、告知栏、去向栏,互联网络政府网站设专栏,拍摄播放《泰和警方》、街面宣传法制知识等多种形式的警务公开手段,使群众更了解公安职责、职能及办事程序。三是提高服务水平。我局积极响应创建最优发展环境号召,局户政、出入境等部门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治安、刑侦部门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和对群众反映十分强烈赌博机赌博问题为主开展的打击赌博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社会治安整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等。同时,我局还按照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派出人员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以“手续简、流程短、办事快、服务优、效率高、质量好”为宗旨,最大限度方便了群众,树立公安服务窗口形象。
五、强化督察,促进效能建设
我局从加大监督力度入手,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建立效能投诉机制。不断健全以“投诉有门、受理有效、结果反馈”等为主要内容的效能投诉工作机制,认真受理群众对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积极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我局结合“大走访”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民警建言献策活动、深入走访企业、优化环境联系点以及各服务对象、群众座谈、设置举报箱等形式,内外征集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对自查和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汇总,分析原因,层层落实。三是强化督察,全面推进机关和队伍作风形象转变。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内部的警务督察大队,充分发挥专业警种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效能监察方式,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专项效能监察等方式,重点督查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大事项的效能落实情况,并实行“每周一通报、每月一点评”制度,从而推动效能建设深入开展。
机关效能年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立足本职,强化措施,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为泰和县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全体民警的精神状态有大的转变,机关的办事效率有大的提高,各项具体工作有大的推进,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通过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听取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力促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