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30 17:09作者:王新老师
4.建立汇总报告机制。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专项治理情况汇总、报告工作制度,每月6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问题查处、案件查办等情况报送县政府纠风办(联系人及电话:李徐韬,0393—6221204)。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要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对“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突出问题的调研分析,广泛选取对象,规范调研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为分析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状况、持续深化专项治理提供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为确保专项治理活动顺利开展,县政府建立南乐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迅速制定落实方案,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执纪问责,落实监督责任。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要立足职能定位,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严肃查处。对发生重要案件、久拖不办或查处不到位的地方或部门,要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确保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
(三)强化纠建并举,落实纠风责任。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责任制,强化问题导向,坚持纠建并举,健全纠正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的长效机制。要着力解决“不敢为”问题,建立完善敢于担当负责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不会为”问题,建立完善业务能力提升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不想为”问题,建立完善强化宗旨意识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在治理中整改、在整改中提升、在提升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