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31 10:39作者:李一老师
4.关于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
整治内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
工作进度:1.我镇有公务用车2辆,都经过上级审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超标问题,无应清理清退的公务用车。2.应调整清理的办公用房共2间,面积为18平方米,实际调整清理的面积为18平方米,调整比例为100%。已做出调整清理,添置办公桌椅作为工作人员刘芳兰、蒲建臣的办公室。3.无在建楼堂馆所。
存在问题:有多占办公用房2间,面积为18平方米,
下步打算:1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不以任何方式超标配备公车。2.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的规定,不多占办公用房。3.禁止新建滥建楼堂馆所。
5.关于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整治内容: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工作进度:1.2013年3月至7月公务接待24250元,公车支出158200元(2013年5月用13.8万元购买公车一辆)。2016年3月至7月公务接待16875元,公车支出15700元。公务接待费用减少7375元,下降30%,公车支出费用减少142500元,下降90%。无公务出国费用。2.无因公临时出国(境)的人员。
下步打算:1.完善“三公”经费预算、决算制度,逐年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
6.关于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整治内容:“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工作进度:经自查,华头镇正在实施的只有民生工程和扶贫项目,没有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问题。也没有弄虚作假的问题。
下步打算:1、对准备实施的项目工程,事前采取调研论证,再召开党委会进行讨论。2、坚决不搞损害群众利益和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7.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整治内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工作进度:1.经自查华头镇无征地拆迁工作,没有涉农利益、涉法涉诉、安全生产、发展教育事业、医疗卫生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2.整治塘边二队一养猪户,排出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华头镇政府已会同县环保执法大队督促其整改。3.查处三无火炮28件,“三无”食品油3瓶,过期啤酒10余瓶,全部销毁,并会同木城工商所批评教育3人。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