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7 09:31作者:王华老师
四是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我系统的公务用车和执法用车全部经政府统一招标采购,符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相关标准,不存在需要清退的情况。群众路线活动中,州、县(市)两级局机关共腾退、调整办公室29间,清理整改建筑面积856.86㎡,清理后全部达到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五是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按照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去年我州系统“三公”总支出为85.42万元,今年支出67.24万元(时间基准为6月30日,下同),压缩了18.18万元,下降21%。具体为,公务接待去年支出34.47万元,今年支出24.34万元,压缩了10.13万元,下降29.4%;公务用车去年支出50.95万元,今年支出42.90万元,压缩了8.05万元,下降了15.8%。无因公(因私)出国(境)人员。
六是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不存在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情况。
七是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全系统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政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坚决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在涉农利益、涉法涉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未发现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八是整治群众办事难。我州两级工商机关(四部门)已入住当地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的有景洪市和勐腊县工商局。我州政府在乡镇一级均没有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全州州、县(市)两级局均在机关显著位置公开了办事程序、责任人员、监督方式及电话,大部分基层工商所(分局)也对这些事项进行了阳光公示.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两级纪检监察部门未发现(收到)故意刁难办事群众的问题或投诉。
九是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目前,工商机关已不存在任何的行政收费项目。在前一阶段的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州两级纪检监察部门采取走访座谈、查帐目、看案卷、听汇报等方式,对人民群众、系统单位、所属协会的有关执收执罚情况、会费收取情况进行了严格深入的检查,未发现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情况。同时两级局均设立了意见箱,公布了举报电话,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是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在开展“贷免扶补”工作中,采取广泛宣传、对象选定、材料申报、反复筛选的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全部推荐给农信社,由农信社最后审定并放款,不存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