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4 20:14作者:王新老师
4、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强
主要是在抓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帐目和财务公开等日常审计的同时,重点抓好村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土地征用补偿等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
5、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
一是自学。要求村级报帐员加强自学,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积极性;二是组织学。主要是组织会计人员参加市财政局每年组织的会计继续教育。
二、基本经验
1、宣传发动,提高认识是基础
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一开始,我们就进行了广泛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要从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搞好这项工作。我们坚持做到“四个统一”:一是统一资料。街挂村领导、村主要负责人人手一套《大观区十里铺乡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文件汇编》《清查登记表》及填表说明等学习资料;二是统一召开动员会。乡组织召开了“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工作动员大会,各村组也相应召开了党员、群众代表会;三是统一标语、横幅、专栏及工作流程,为推进全乡“三资”管理工作造势;四是统一业务培训,全乡分机关干部、村干部、清查专班人员三个层次开展了“三资”管理业务培训。
2、齐抓共管,领导重视是关键
农业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乡村各级都相应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小组,有力的推进了“三资”代理工作,并印发了各项制度。
3、成立机构,组织体系是保障
乡成立“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大观区十里铺乡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实施方案》,“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日常事物;机构成立后,迅速制定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和代理服务流程图》,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突出的问题
(一)“三资”委托代理中心由于不是“坐班会计”,对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不可能完全把关,在实际工作中对资金的用途不能及时归类。
(二)合同管理不规范。少数村的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不规范,许多征地未签订协议,征地款也不能及时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