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19:13作者:王新老师
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集中建档、门诊建档、入户建档等方式来提高建档率,进一步提高了重点人群健康档案的建档率。截止20xx年1月底,全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292605份,经抽查核实,规范率95%。
健康教育: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组织健全;能够在显著位置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广泛宣传项目的内容要求和公共卫生知识;通过入户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街头宣传咨询等形式对辖区居民进行健康宣传教育。健康宣传资料入户率、居民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大幅度提高。
预防接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认真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不断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提升内涵管理水平,各种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均稳定保持在95%以上。
传染病防治:各地能够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加强疫情报告管理,强化疫情的调查与处理,多数单位能够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技术方案,及时规范地做好传染病登记、报告和处置工作,并配备了计算机、宽带等硬件设备,保障了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
儿童保健与孕产妇管理:大多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均已开展了妇幼保健服务,使用统一的服务券发放登记本,回收的服务券与服务人次数基本一致,孕产妇、儿童保健服务券发放、回收、审核流程基本合理。经抽查核实,规范率85%。
重点人群管理:各基层医疗机构利用健康体检,积极开展重点人群筛查工作,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人实施规范管理和随访;通过积极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相互沟通,掌握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相关信息并建立管理档案。经抽查核实,慢性病管理规范率80%;重性精神病管理规范率60%;老年人管理规范率85%。
二、存在问题
1.项目资金预拨不及时。部分县(市、区)存在资金预拨不及时,导致资金沉积,资金使用率不均衡,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
2.公共卫生服务队伍不健全。基层医改后要求乡镇卫生院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比例不低于20%,现场检查的部分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公共卫生人员比例远低于要求,且大部分为兼职,难以满足公共卫生工作需要。
3.项目执行水平有待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覆盖面存在不足,不能完全达到项目九个方面内容的整体要求,部分地区存在较大差距。城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健康档案计算机管理率偏低,已建档案存在诸如:缺项、漏项,随意涂改,健康体检不及时等不规范现象;慢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