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8 04:19作者:才子老师
(四)拓展功能,完善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设
一是完善非紧急救助服务互动平台,进一步增强其咨询、救助、服务申请、监督投诉、信息发布、信息公开、舆情分析、协调督办、收集民意、化解社会矛盾等功能;二是扎实处理好群众通过阳光热线、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县长公开电话、县长信箱或来人、来信、来函等方式提出的举报、投诉以及批评建议意见等;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建立群众约谈制,对反映到阳光热线的问题处理结果群众不满意的,会同相关单位主动与群众约谈,宣传解释政策,化解不满情绪,并整理形成《群众约谈工作专报》。1-10月,共受理群众诉求2963个,群众满意率为95%;开展群众约谈106次,群众满意和理解率为92%;四是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运行水平。优化软硬件环境,建立评标专家指纹识别管理系统,改造专家通道,进一步完善评标活动场地设施,提高评标区域的封闭性、保密性和独立性。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开展电子招投标,抓好中介机构备选库管理。1-10月,共实施各类交易项目552宗。
(五)丰富形式,完善网上政务大厅建设
一是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15〕38号)文件要求,新津县结合实际制定了《新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津府办发〔2015〕25号)文件,要求在认真贯彻落实市上相关工作的同时,重点探索移动执法终端建设工作,拟定了《新津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行政处罚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并召集县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对其进行讨论完善,探索建设行政处罚执法终端,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是加强新津县门户网站(新津县公众信息网)的建设。印发了《新津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新密发〔2015〕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新政务公开办〔2015〕4号)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分工与责任,促使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准确。
(六)突出重点,推进基层公开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一是按照市政府效能办(政务公开办)下达的目标任务,2016年我县已完成106个村(社区)基层公开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并试运行。召开了新津县基层公开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会和培训会,印发《新津县政务公开办关于开展基层公开综合服务平台拟公开信息清理审核的通知》等文件,指导、督促全县村(社区)完成2016年信息清理、填报、维护;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实施意见》(新政务公开办〔2015〕7号)。到部分学校、医院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深入了解开展办事公开相关情况。同时,清理我县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目录权限设置和信息上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