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8 01:41作者:李一老师
二、群策群力,保障救助畅通
近年来,我站积极与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联系,突出救助管理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建立了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并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协调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建立街面救助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对流浪乞讨病人确定了“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由我站具体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从改制后,通辽市救助管理站一直坚持派出流动救助车和流动救助小分队,上街主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发放宣传资料、食品、衣物等,得到受助对象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称赞。同时又在大型商圈、火车站、汽车站、广场等交通要道设置救助引导牌,让无家可归的人能够尽早找到回家的路。今年又在申请购买电动救助车以便流动救助。并与交通部门积极配合,开辟了“绿色通道”,为受助人员办理车票、进站乘车及接送受助人员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做为定点医院和全市流浪痴呆傻及身份不清人员的临时安置点,通辽市复退军人精神病医院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对流浪病人“先救治、再救助”,确保受助人员的生命安全。
在各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近几年来,通辽市城区基本实现了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
三、完善设施 提供贴心服务
通辽市救助管理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救助服务日益规范化。从领导职责到各股室职责;从受助人员入站到离站程序;从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到文明用语;从学习制度到承诺制度都做了明确规范,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体现了以制度管人和人性化的救助管理。
站内合理功能布局,设置了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活动室、图书室、康复室、居室和活动场所,添置了热水器、电化教学设备等设施。站内专门设立了接待室和观察室,24小时有专职人员负责接待,截止2016年9月,在公共活动区域、特殊服务管理等区域全部安装了监控设备、消防设备、安检设备,确保求助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通辽市救助管理站购置了娱乐、医疗、健身康复等器材,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心理咨询师、法律顾问、教师、保健医,及时为流浪儿童提供心理疏导、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康复训练,矫治他们因流浪养成的不良习惯,消除心理上的阴影,大力营造流浪儿童健康成长的温馨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