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8 00:46作者:才子老师
责任领导:张思斌,牵头单位:商广股,落实单位:商广股、执法股、各基层工商所、检查大队。
(二)关于“要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的问题。
1.要加强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与农业、质监、供销社的密切配合,达到监管手段互补,形成执法合力,从严从快查处农资违法行为。以“平和琯溪蜜柚”等大宗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为切入点,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农资质量管理制度,提升农资商品的规范管理水平。
2.要按照《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全面推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要求农资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进货台账、销售台账,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确保实现农资商品质量的可追溯监管。进一步规范农资可追溯示范点,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两账两票”、一卡一书、不合格农资商品召回退赔制、信用承诺等自律制度建设。
3.要强化农资市场质量监控。要加强对化肥、农药等主要农资的监测,建立和健全监测信息发布制度,积极引导农民群众理性消费。要通过县有线电视,及时宣扬农资市场整治的目的、意义,曝光销售假冒农资等违法案件,震慑违法分子,有效减少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4.要严厉查处农资市场的违法行为。要以贯彻《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为契机,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重大案件,扎实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保夏种、保秋收”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性质恶劣、影响面广的案件,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卢林海,牵头单位:市场股,落实单位:市场股、食品股、执法股、各基层工商所、检查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