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7 23:55作者:王新老师
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核查的紧急通知》(达公车治办〔2015〕10号)精神,蚕桑局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并开展了自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蚕桑局现有公务用车1台,专职司机1名。
二、自查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达委办【2015】69号)要求,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二)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治理6项工作内容,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不向企业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对公务用车不搞豪华装修,特别是不搞高于原车配置设计进行装修,增改与汽车行驶无关的设备。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制订 “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统一派车、明确线路以及用车与缴费分离等制度。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学生和学开车等与公务无关事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驾驶员的职业操守教育,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三)动态管理,节约开支
在公务用车管理上,加强公车的动态管理,特别是加强了车辆运行费用的管理,尽量做到节约开支,今年1-6月,车辆行驶里程达到1.1万公里,消耗燃油费8000余元,开支过路过桥费2000余元,里程耗油达到0.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