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3 02:58作者:李天扬老师
在车辆行驶中,不要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不要随意开启车门、车厢,不能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投物品;不要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
车到站后,下车不可拥挤抢下;在车行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下车,开关车门时不能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下车后,需横穿车行道时,应在确定没有车辆过往时,从车尾部穿行,切不可从车头部贸然通过。
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须在车行道停车时,除救险外,乘车人须迅速离开车辆和车行道。
三、交通安全应急常识
在交通活动中,首先应该做好交通安全的防范工作,避免出现交通危险或发生交通事故,但是尽管如此,有时也还会有预料不及的危险出现和事故发生。一旦出现交通危险或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当事能够迅速果断地采取应急措施和进行一些救护、自救,那么就会争取时间,缓解险情,减少或者避免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懂得一些这方面的常识是十分必要的。
应急措施
首先要保持头脑冷静,切不可惊慌失措,要抱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出现的交通危险或发生的交通事故。
要紧急请求救援,其方式有:
拨打“120”救护电话和拨打“110”“122”报警电话,或通过拨打“114”查询电话,查询并拨打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电话等,请求紧急求援。
通过可利用的通讯方式,迅速将情况向本单位主管机关及运输工具所有人、经营人报告,请求紧急求援。
通过可利用的方式向外界传递信号,向就近的单位或人员请求紧急求援。
请求紧急求援时,要将出现的交通危险或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危险或受损情况、受助要求向求援方讲清楚,或者将向外界请求紧急求援的信号显示或表达明确。
如果交通危险出现在飞机、轮船和火车上,由于这些载客工具都有较完备的交通安全设施和较严密的组织、指挥系统,因此一定要听从这些载客工具上的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安排,不要擅自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