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5 21:09作者:李一老师
甲:对,是每年的12月4日。
乙:这样的日子,我们应该熟记心中。
甲:亲爱的同学们,你们是否知道,我们每天来学校学习都是受法律保护的。知道是为什么吗?(找学生谈一谈)
乙:我们当然知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凡是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年龄,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阻止小学生上学,这是每个青少年依法享有的权利。
甲:噢,原来是这么回事,可是,我认识的一个小学生,就不能上学了,是怎么回事呢?大家听我给你讲一讲吧。(大屏幕上)
乙:啊?还有这样的事吗?那我们同学们来说一说小花爸爸的做法对吗?如果小花是我们的同学,我们应该怎么办?同学们可以先在小组内讨论一下。(给学生1、2分钟的时间,然后指名回答,叫3个学生即可。)
甲:同学们都积极讨论,发言,而且发言非常精彩,可见同学们在平时还是积累了不少的法律知识。那么我们现在就再考考大家。
乙:行,我先来吧。同学们,你们知道我们身边的法律还有哪些?
甲:看来同学们了解的还挺多的。(看来同学们对这些知识了解的还是比较少)我们身边的法律还有和环境相关的法律,和交通相关的,就连孝敬长辈都有相关的法律知识呢。下面我们就一个一个的来说说吧。
乙:好,我们先说环境方面的吧。我们有很多环境保护方面的的法律,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等。
甲:是啊,保护环境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哪位同学想谈谈我们在保护环境方面如何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呢?
让几个学生谈自己的观点。
乙:是的,保护环境从我们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比如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还有,不在墙上、路上乱涂乱画等等。我们一定要增强环保意识,学习保护环境的法律,为保护我们的地球母亲贡献自己的力量。
甲:有这样一个故事,大家来分析一下。刘小伟到岳麓山去游玩,在一个亭子休息的时刻,他掏出一把小刀,在亭子的柱子上刻上“刘小伟到此一游”的字样。大家觉得他这样的行为对吗?你有过类似的行为吗?
(可以让3、4个学生来交流)
乙:对,刘小伟的做法是错误的,他不应该刻字,破坏环境,违反了环境保护法。我们应该坚决杜绝这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