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5 08:36作者:王华老师
5年修订)初三年级标准。超过110分值成绩(男:3’05”,女:2’35”)一律计为120分。游泳项目评分标准则按《2016年珠海市体育中考游泳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昨日市招考办也发布了《2016年珠海市体育中考游泳项目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了今年首次实行的游泳考试具体要求。根据方案要求,考生报名时应在报考系统中填报报考成绩,对于之前不少家长考生关注的泳姿问题,则规定“考试不限泳姿,但需从蛙泳、自由泳(即爬泳)、仰泳、蝶泳四种泳姿中选择一种”。而且每位考生仅有一次考试机会,考试中一旦出现犯规情况即作零分处理。
考试时间定为2016年5月份,考试场地标准为室外50米(或室内25米)标准游泳池,且考场全覆盖视频监控系统。每条泳道配置1-2名裁判员。每考点设置2名医护人员,1名监察人员。此外每条泳道配置1名救生员,全场配置2-3名流动救生员。
特别提醒
六种犯规作零分处理
方案还规定,考试时考生须穿着不透明的泳装,并佩戴泳帽,可选择佩戴泳镜。考生在泳池出发端水中出发,出发前保持身体触壁并处于静止状态,听到“出发”口令后蹬离池壁开始游进。考生须保持连续游进,途中不得停顿、原地踩水、改变泳姿、扒扶池壁或水线。转身时允许身体任何部位在水上或水下触及池壁,用脚蹬离池壁继续游进,转身时,动作连贯,不得停顿。身体任一部位触及池壁即为完成考试。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中出现以下六种犯规情况,作零分处理:游进和转身时脚踩池底;游进和转身时扒扶池壁或水线;游进中途停顿;游进中改变已选择的泳姿;游进中,考生借助设备(如手蹼、脚蹼、泳圈等)辅助前进;越过水线或妨碍他人。
考试细则
分四个考区考试
据了解,今年中考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设香洲(包括高新区、横琴新区)、金湾、斗门、高栏港四个考区,分别由四个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本考区的考试及相关工作的安排。市教育局将派人到各考区监督考试工作。市直属学校考生、社青考生(含往届生和在外地借读回我市报考的学生)参加香洲考区的考试,其考试的具体安排由香洲区教育局负责。考生按省物价局制定的中考收费标准每人每科10元缴纳中考体育考试费。
考试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5月29日(以考试通知为准)。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区教育局自定,并于3月27日前将考试具体安排、秩序册报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科和市招生办。
考生临时有严重病伤,具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的考生,可申请缓考体育。申请缓考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