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3 09:47作者:才子老师
一、试卷保管与保密
(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熟悉掌握考务安全保密要求,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1.各区、各中学要成立试卷保密小组,指定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干部专门保管试卷。
2.各区、各考点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试卷保密室的建设,确保保密室安全措施全部达标并配备铁门、铁窗、铁柜,安装报警器、灭火器、防盗门窗等。
3.试卷保管期间,要求昼夜24小时值班,保密室和保险柜的钥匙要由保密室负责人和试卷保管人员分别保管,两人同时到场方能取出试卷。
4.参与试卷分装、运送、交接、保管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
5.领取和回送试卷时,试卷押运人员为2人(不含司机),要求为在职干部,专人专车,中途不得停留。
6.一丝不苟做好试卷运送、交接、保管工作,做好书面交接记录并注明交接时间,保证试卷安全。
(二)每场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应将本考点的试卷、答题卡密封,并立即送往市、区招生办指定的地点。回送试卷时各校均要按领运试卷的要求押运。
(三)试卷如发现泄密、失窃、损毁等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市区两级教育局、保密局和省教育考试院,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散。
二、监考员选聘与培训
(一)各区、各考点要抽调身体健康、认真负责、组织纪律性强的教师担任监考工作,初三年级教师及有直系亲属参加中考的教师、干部不能担任中考考试工作人员。监考员的管理具体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管理工作细则的通知》(珠教考〔2006〕1号)执行。
(二)监考员的监考工作操作规程,按照《珠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统一指令》进行。监考员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开考前,监考员须在黑板上书写以下考试指导语:
(1)本场次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试卷及答题卡总页数。
(2)考生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准考证号、姓名、考场号、座位号,再用2B铅笔填涂考场号(5位)和座位号(2位)。
(3)考生必须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按题号顺序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内容,答案无效。
2.认真检查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考场号、座位号是否按要求准确填涂。如考生填写不正确,应及时提醒考生纠正。
3.开考后,监考员必须严格按《考场座位表》再次核对考生准考证号、姓名、照片、考场号、座位号。
4.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