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9 14:28作者:王华老师
2018-2019年陕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比例计算方法【新政策】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1月12日下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注:此通知将于2017年1月20号正式执行)
1、单人缴纳公积金,贷款上限50万,夫妻双方75万;
2、公积金二套,必须结清第一套,购买144平米以上房屋,首付30%,利率上浮10%;购买144平米以内房屋,首付20%,利率上浮10%;
3、贷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距退休年龄10年之内的,可申请延期退休年龄后五年。
4、连续足额正常缴存6个月,可贷款。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7月31日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房资发〔2017〕23号),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贷款最高不超过75万元,取消原贷款额度与公积金余额相关联政策。
家庭月收入的核定。核定借款人及配偶收入时,月工资总额按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月工资总额按实际收入金额计算(需提供可证明有效收入的银行流水或完税证明)。
贷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