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14:52作者:王华老师
2018年郴州公积金缴存比例及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说明
郴州公积金缴存比例为: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标准按职工上年度月工资额的12%缴交。
缴存额为:
北湖区、苏仙区:90元≤2016年度缴存额≤2851元
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嘉禾县、临武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资兴市:82元≤2016年度缴存额≤1328元
缴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缴存对象:
单位: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住房公积金汇缴与补缴
一、单位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时,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人数有变动时,应同时填制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变更清册,即:上月缴存人数+本月增加人数—本月减少人数=本月缴存人数。
二、单位补缴:单位因故漏缴住房公积金时,需逐月办理单位补缴,其操作程序与月缴交一样办理。
住房公积金缴交额的核定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交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按市政府每年公布的比例执行。
住房公积金的变更转移
一、单位人员有增减时,需要填写变更清册,如单位调进人员填写增加人数、金额,如调出、退休等填写减少人数金额、职工因故终止劳资关系时,缴交住房公积金关系也随之中断,其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原单位名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作封存处理,待劳资关系恢复时作启封处理,继续缴交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