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08:38作者:王华老师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的窗口
1、市直管理部
2、永昌县管理部
3、河西堡管理部
办理要件:
1、金昌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清册及电子表格;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介绍信。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开立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的窗口
1、市直管理部
2、永昌县管理部
3、河西堡管理部
办理要件:
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
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
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部审核-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四)注销登记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的窗口
1、市直管理部
2、永昌县管理部
3、河西堡管理部
办理要件: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