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1 15:17作者:李一老师
步骤一:
提出申请:向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审核,并由单位经办人代职工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步骤二:
办理手续:本人携上述对应办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服务中心柜台办理申请。
贷款额度:
目前韶关市直及各县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分别如下:
1.职工单个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不足部分由受托银行提供组合贷款。
2.职工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均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若在本市市区(即市属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购买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若在本市辖属县(市)购买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不足部分由受托银行提供组合贷款。
3.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利率:
2015年度韶关市贷款基准利率为:
首套住房:
(1)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
(2)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25%。
温馨提示:以发放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准;贷款期间遇国家利率调整,统一在次年的1月1日调整。
贷款期限:个人住房贷款的单户最长贷款期限30年。
基本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
2、借款人及其配偶收入证明;
根据不同贷款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手房:
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2、已支付占购房款总额相应比例以上的首期付款发票及银行交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