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3:54作者:三水老师
1.带齐支取审核所需资料,到中心办理公积金支取初审。
2.初审完打印支取单据,后回单位加盖全套财务印鉴章,返送到中心,领取支票。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支票到受托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时,说明理由,退回申请人。
贷款额度: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
贷款期限:
目前,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同时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
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委托贷款的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借款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6份,其它复印件2份);
2、婚姻(直系或旁系血亲)关系证明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或居委会出具未婚证明,离异的出具离婚证复印件,直系或旁系血亲的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2份);
3、借款申请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4、不低于总房价30%(二套房为50%)的首期付款凭证复印件(2份);
5、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2份);
6、加盖开发企业公章的该项目的土地使用证复印件(2份);
7、加盖开发企业公章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2份);
8、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最新工资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2份);
9、抵押物或保证人证明材料清单(2份);
10、《借款申请人征信报告》(1份);
11、《朔州市职工家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统一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