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5:04作者:王新老师
职工申请时,另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2)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职工近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或明细对账单;(3)缴存地、户籍地、购房地所属房管部门出具的职工家庭(含未成年子女)房产查档证明。
同样,在杭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也需要按购房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也执行同样的政策,异地贷款由原来的杭州及浙江省放宽至全国范围。“需要提醒的是,无论省、市公积金贷款,目前仍然执行以家庭为单位,公积金贷款只能贷两次的政策。”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