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1:31作者:李天扬老师
04
延长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由最长贷款年限20年调整为最长贷款年限30年。
05
开展异地缴存职工贷款业务
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四平市辖区内自住住房的,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并按照我市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贷款资料申请贷款。例如:借款人购买住房时先回本单位开具工资收入证明,然后去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再去购房的开发公司交付首付款并开具首付款收据和《商品房买卖合同》,最后持上述材料及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信用报告到我中心申请贷款。
06
开展对冲还贷业务
借款人贷款后还款满1年的,可申请办理用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冲抵贷款。例如:借款人贷款后还款满1年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申请办理对冲还贷业务,我中心根据借款人申请将按月从借款人公积金存款户划入还款账户月还款金额,直至公积金存款户不够偿还月还款金额止,借款人也可用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申请办理同上。
07
取消提取公积金还贷后再次贷款间隔限制
借款人在购买住房申请贷款时,不再受提取公积金还贷后再次贷款需间隔6个月的限制,只要是账户余额不低于6个月的月缴存额就可再次申请贷款。例如:原来借款人在我中心办理贷款用公积金结清贷款的,需在结清贷款后公积金再连续缴存6个月才能再次申请办理贷款,现在提取公积金还贷不在受间隔6个月的限制,只要提取还贷后账户余额不低于6个月缴存额即可办理。
08
放宽未结清贷款再次贷款限制
允许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未结清贷款的职工,再次购买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申请贷款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40%降低到30%。例如:原来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未结清贷款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把原贷款结清,现在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有贷款并未结清的,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09
开展住房公积金互贷互还业务
父母或子女购买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互相使用公积金贷款或提取个人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同时,放宽直系亲属关系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没有未结清贷款的,可为直系亲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例如:购房人如果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其直系亲属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购房人可用直系亲属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办完贷款后,可以申请用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