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11:48作者:李一老师
日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进行了规范调整。2016年度日照市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执行12%。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省政府公布的日照市最低工资标准。据此,日照市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13684元,最低限额为1550元。
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7月份至本年6月份月工资总额的平均数。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执行;职工领取日照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限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