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17:19作者:王华老师
“各市(区)公积金调整服务联系电话为:
1、主城区86898248联系人:陈荣平
2、高港区86969477联系人:陈春扬
3、姜堰区88210322联系人:曹滢
4、靖江84828601联系人:秦雷
5、泰兴87663303联系人:刘霞
6、兴化83226111联系人:苗浩
提到住房公积金,小伙伴们都知道可以用来贷款买房。但是提到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等名词时,大家往往一头雾水。下面,小编来科普↓↓
QA&问:住房公积金是如何缴纳的?答: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月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
问: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是怎样确定的?答:由单位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工资总收入的月平均数计算确定,也就是今年的公积金基数由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的。
问:目前泰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是多少?答: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12%;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在8%-12%幅度内确定,同一单位必须执行同一缴存比例。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的上、下限与度保持不变,上限为14000元,市区下限为2328元,靖江、泰兴、兴化下限为2299元。新的缴存基数一经确定,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