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4 14:54作者:李天扬老师
(四)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五)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保险范围是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以及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雷击、洪水、冰雹、雪灾、崖崩、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地陷或下沉。
总结:
不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只要满足以上5个条件,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此外,申请人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经共同提取人书面同意,可以申请提取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共同提取人限定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
公积金付房租提取金额
1.承租本市保障性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承租本市商品住房、售后公房等其他住房用于自住的,在扣除家庭月工资收入20%后的限额内提取,且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
办理时需提供的材料
个人办理应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2、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
3、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
4、填好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
5、承租本市其他住房(商品住房、售后公房等)的,还应提供填好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6、承租上海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
(1)原廉租住房:
①房屋租赁合同(租金配租方式的还应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
②租金缴纳证明;
(2)原公共租赁住房:
①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②已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税控发票。
注意:受理公积金付房租申请的场所为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以上所需表格可在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办理注意事项
1、支付房租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2、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应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且不超过房屋租赁行为终止后六个月内。
3、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以季度为单位,即单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三个月的提取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