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0 15:30作者:王新老师
夫妻双方均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夫妻一方为龙岩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另一方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均视为借款申请人家庭夫妻均有缴存住房公积金,双方公积金月缴存额可共同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在异地或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不能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管理中心和承办银行信息系统有要求设立异地贷款公积金缴存集中户和银行办理异地贷款中间户等过渡户的,管理中心和承办银行应给予设立。
龙岩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家庭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最近连续6个月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4.借款人及其配偶借款时无公积金贷款;
5.借款人应为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借款人夫妻及其共有产权人为直系血亲且均同意办理住房抵押;
6.借款人可提供有效购建房合同或协议及有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文件;
贷款材料
共同资料
1.《龙岩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指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等);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指结婚证、离婚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
5.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人行征信系统中的个人信用报告;
6.提供自然人作保证人的,须提供保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指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等);提供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提供保证人在人行征信系统中的个人信用报告;
根据不同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贷款流程
1.借款人填写《龙岩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所需材料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材料审核和调查审批
3.贷款承办银行通知借款人及其配偶、保证人到贷款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