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17:49作者:王新老师
特点
谈及本次政策调整的特点,陆克华表示,这次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阶段性。明确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阶段性的,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所以,这次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采取的阶段性措施,不是长期的制度安排。
二是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的幅度要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要符合降低成本的实际需求,要考虑职工的利益和承受能力。
三是要给地方更多的自主权。住建部正在制定的《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明确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这样做是考虑到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情况也不同,给地方更多的自主权,可以增强这项政策调整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缴少了拿到手的多了
影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和单位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低为5%、最高为20%,单位和职工可以在这个比例区间进行选择。如果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公积金数额也会相应变化。
举个例子:
单位和个人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数额=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假如2015年你的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月,此前的公积金缴纳比例是15%,那单位和个人每月分别要缴纳5000×15%=750元,你的月公积金等于有1500元。
假设调整后缴纳比例降低到12%,那单位和个人要缴纳5000×12%=600元,月公积金则为1200元,比以前少了300元。但是,到手的工资多了150元。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买房的打算,那么缴存比例低点也挺好,至少每个月到手的钱多点。但一旦准备买房,那公积金总额还是比以前少了一些。当然,这个例子只适用于现在缴存比例高于12%的城市,具体是否产生影响还要看各地如何调整。